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将在11月3日停牌一天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处罚显示:2012年,太原重工与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300MW风电工程项目,约定太原重工向拉弹泡项目销售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总承包拉弹泡项目风电场工程,并提供项目建设资金。太原重工通过提前确认拉弹泡项目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收入、结转成本且少计相关收入和成本,多计拉弹泡项目自采塔筒收入、少计和跨期结转自采塔筒成本,虚增除自采塔筒外其他风电场工程业务收入、成本,少计融资租赁财务费用的方式。
主观层面公司提前确认收入和虚增收入的时间在2014年和2016年,两年累计提前确认收入超15亿元。上述提前确认导致以后年度少记营业收入。虽然存在虚增虚减情形,但是根据同日披露的差错更正显示,多年财务造假导致2025年半年报累计净资产虚增2.72亿元。
(来源:太原重工差错更公告)
二级市场上,太原重工7月26日立案调查后股价一度下跌超8%,截止行政处罚下达已经收复全部跌幅。对于立案调查后买入的投资者恐受到短期ST情绪性下跌的影响。
前并未揭露,同时相关调整的财务数据具备重大性,故我们认为凡是2015年4月11日至2025年7月25日之间买入,并且2025年7月25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查阅“”相关资讯申请民事赔偿,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此次对太原重工多年前的财务造假进行处罚,体现了“零容忍”的决心,也体现了资本市场不区分国企和民企只要涉及财务造假一视同仁的公平性。三季报太原重工营业收入高达70.28亿元,是过去十年三季度的新高,净利润8506万,同比上升微增。控股股东更是在立案调查后积极增持,虽然短期情绪性影响股价,但是长期看公司基本面有望迎来实质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