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瑜伽馆”收取服务费后关门停业却拒退服务费。近日,重庆市涪陵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支持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万余元。

“瑜伽馆”收取服务费后关门停业却拒退服务费。近日,重庆市涪陵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过支持集体诉讼的方式,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万余元。

今年5月以来,涪陵区消委会陆续收到多名消费者对涪陵某健身公司的投诉。消费者称,他们按约定向健身公司预付服务费用于瑜伽健身活动,现该公司无故关门停业,相关责任人失联,导致消费者无法按合同约定享受健身服务且退费无门,希望涪陵区消委会协助追回未消费的健身服务费。

接到投诉后,涪陵区消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经统计,截至5月23日,共收到11名消费者投诉【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涉及金额6万余元。进一步调查后,涪陵区消委会认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健身公司无论因何种原因撤场,均应退还未消费的健身服务费,拒绝退费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与健身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涪陵区消委会依据《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导则(试行)》,决定支持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

今年7月,涪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涪陵区消委会作为支持起诉人参加庭审。近日,涪陵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解除11名消费者与健身公司之间的健身服务合同,健身公司须退还消费者未消费的健身服务费6.4万余元。

诉讼过程中,涪陵区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已成为投诉热点,涉及美容、健身、餐饮、汽车服务等多个行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经营者“跑路”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对此,涪陵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预付式消费,认真核查商家资质;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期限、退款条件及违约责任;理性充值,按需付费,避免大额长期预付,警惕“超低折扣”陷阱;妥善保存合同、支付记录、商家宣传截图等证据,避免现金交易,以便遭遇侵权时依法维权。如发现商家停业或违约,可先与商家协商退费;协商无果的,立即拨打12315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杨秋果 文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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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消委会开展集体诉讼 支持11名消费者追回健身预付款6.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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