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第一大股东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日照义聚”)及其一致行动人日照众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日照众聚”)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基本情况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日照义聚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部分解押及质押情况的通知,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要求,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的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二、第一大股东及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第一大股东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据公司了解,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数为223,82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14%,融资金额约4亿元。

质押到期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重新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资金偿还等方式归还质押借款。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产生的影响。

2、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

(1)高比例质押股份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自身行为,暂不存在平仓风险。

(2)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对账单。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3日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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