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12月6日,证监会对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承立新等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承立新、丁键、张亚洲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承立新、丁键和张亚洲商议合谋操纵股价。
二、承立新、丁键和张亚洲合谋操纵股价过程
(一)承立新以他人名义代持“恒润股份”
承立新计划在2023年卖出“恒润股份”股票,2023年7月16日,承立新与阮某签订《代持协议书》,以某私募产品受让上述24,952,563股“恒润股份”。
(二)承立新、丁键和张亚洲信息发布情况
2023年7月29日至11月8日,承立新、丁键、张亚洲等人操控上市公司发布4份利好信息,拉抬“恒润股份”股价。上述期间,“恒润股份”股价上涨96.65%,同期上证指数下跌6.86%,偏离103.51%,中证风电产业指数下跌10.30%,偏离106.95%,“恒润股份”股价涨幅明显优于同期上证指数和行业指数。
(三)丁键控制使用相关证券账户维持“恒润股份”股价。
在2023年7月10日到12月27日期间交易恒润股份股票而受损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