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8日,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合力泰)披露,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公司涉嫌违法事实如下:

合力泰在无实际交易的情况下虚增2017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617,174.65元;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697,938,805.19元,多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6,689,568.33元,导致虚增利润总额661,249,236.86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准备176,140,626.12元,导致虚减利润总额992,915,117.95元;2021年多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5,358,374.03元,导致虚减利润总额175,358,374.03元。

二、合力泰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款项会计处理不正确,虚增2019年至2021年年度利润

2019年9月,合力泰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合力泰)、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合力泰光电有限公司)分别收到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投资)融资款10亿元、5亿元,根据各方签订的协议及后续执行情况,上述融资款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第十条规定,应当按照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权益工具核算上述融资款项,导致2019年至2021年分别少确认财务费用27,246,600元、97,500,000元、97,500,000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27,246,600元、97,500,000元、97,500,000元。

三、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虚增2021年年度利润

2021年,合力泰对部分物料未严格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个别物料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第十五条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2021年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5,787,579.81元,虚增利润总额105,787,579.81元。

四、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虚增2021年年度利润

2021年,合力泰对子公司上海安缔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缔诺)商誉相关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财会〔2006〕3号)第十三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第二十二条规定考虑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未调整上海安缔诺商誉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导致2021年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668,922元,虚增利润总额1,668,922元。

综合上述四项,公司2017年至2019年、2021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677,617,174.65元、661,249,236.86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900万罚款。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18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8日(含)期间买入合力泰002217,且在2025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或可依法主张赔偿。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据公开资料,合力泰主营全面屏模组、触摸屏模组、液晶显示模组、电子纸模组、摄像头模组、指纹识别模组、无线充电模组核心零部件、与5G配套的吸波材料、高频材料及配套的柔性线路板、盖板玻璃、背光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合力泰002217涉违披调查落地,拟被罚900万,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