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陈述索赔之诉,要求上市公司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浩天高级合伙人孙艺茹、李明乐钟桂雪、许飞贺前龙等组成法律服务团队,代理上市公司和涉案董监高积极应诉。原告中有十名投资者在投保机构的,就实施日、揭露日前后合理期间内的股票量价变化,全方位、多角度比对分析,获得法院认可。
经过首案一审二审、代表人诉讼一审二审多个程序的精细化审理,近日,相关高级人民法院就代表人诉讼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投资者的全部上诉请求。
特别代表人诉讼5例,本案是首例被告全面胜诉的代表人诉讼,充分体现了司法裁判的独立性和人民性。
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作为便利投资者维权、提高纠纷化解效率的程序安排,依然坚守了“准确理解与适用交易因果关系、重大性、故意与重大过失、损失因果关系等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实体审判规则。
纵观本案,上市公司从监管处罚到合规整改,代表人诉讼从公告登记到生效判决,全面彰显出资本市场强监管的积极效应。证券监管、人民法院、投保机构均严格贯彻执行《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于服务新质生产力、金融强国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