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业板上市公司左江科技(证券代码 300799,退市后老三板简称:左江5)2026年8月21日再次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向 IPO 招股书及 20192021 年财报财务造假事实,投资者民事索赔的证据基础进一步夯实,受损投资者可进一步拓展索赔时间范围。

一、案件完整关键时间线

2023-12-01: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正式被立案调查,揭开芯片业务财务造假的序幕。

2025-02-11:收到北京证监局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查实 2023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虚构芯片业务,财报存在虚假记载,对公司及实控人、高管罚款,3 名责任人被处以 5 年证券市场禁入。

2026-08-21:公司收到证监会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进一步查实 IPO 招股说明书、2019-2021 年年报存在系统性财务造假,拟对公司、实控人及多名高管作出高额处罚。

当前状态:公司创业板退市,在老三板挂牌交易,证券简称左江 5;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判例,部分案件尚在二审程序当中。

二、监管查实两大阶段核心违法事实

第一阶段(已被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2023 年芯片虚构业务造假

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北中网芯通过闭环虚构芯片购销交易,芯片货物实际控制权并未转移,却确认销售收入:

造成 2023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虚增营业收入 1115.93 万元,虚增营业利润 1071.02 万元;一季报虚增营收占当期披露营收比例高达 77.33%,定期报告构成虚假记载。

第二阶段(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认定):IPO 及上市早期系统性财务造假

公司在 IPO 审价环节提供虚假材料,虚高芯片采购成本,不当确认收入,导致招股说明书、2019-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虚构设备销售、技术服务业务,伪造业务单据,虚增营业收入、营业利润;

账面大额货币资金披露不实,货币资金列报存在虚假记载;

研发业务原始资料不实,研发费用财务核算错误;

部分关联购销往来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在定期报告披露关联交易。

证监会依据2005版及现行《证券法》相关条款,作出以下拟处罚:

对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拟罚款 1000 万元;

张军(时任董事长、实控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警告,拟罚款 500 万元;

何朝晖(时任董事、总经理,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警告,拟罚款 450 万元;

张陈南(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警告,拟罚款 150 万元;

周乐午(时任财务总监,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警告,拟罚款 150 万元。

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投资者因信赖公司披露的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信息,而造成买入的股票产生亏损的,可依法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赔偿。

年12月1日期间买入且持有的(第一阶段),或2019年10月29日至2023年12月1日期间买入且持有的(第二阶段)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左江科技(300799)再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索赔时间范围进一步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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