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9 日,南新制药股价报收于 9.1 元 / 股,跌额 2.27 元,跌幅 19.96%。

值得关注的是,9 月 30 日,南新制药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立案告知书 > 的公告》。

公告显示,南新制药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 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25024 号)。因公司涉嫌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南新制药称,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凡是在上市后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晚间收盘时持有南新制药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 ” “(: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南新制药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 < 公司法 >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及监事的相关内容亦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 < 公司法 >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湖南省省属监管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天眼查资料显示,南新制药专利信息 27 条,著作权信息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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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新制药被立案股价大跌19.96%,受损股民可预报名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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