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6 日,*ST 海越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ST 海越于 2025 年 6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50017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有胜诉、调解先例,凡在 2021 年 8 月 13 日至 2023 年 4 月 29 日期间买入 *ST 海越股票,且在 2023 年 4 月 29 日收盘时仍持有或此后卖出的投资者;二是,凡在 2023 年 4 月 2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0 日期间买入 *ST 海越股票,且在 2024 年 4 月 20 日收盘时仍持有或此后卖出的投资者;三是,凡在 2024 年 4 月 20 日至 2025 年 6 月 6 日期间买入 *ST 海越股票,且在 2025 年 6 月 6 日收盘时仍持有或此后卖出的投资者,可依法向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主张赔偿。报名请关注公号 ” “(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因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 海越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23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提交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等规定,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条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0 条、第 9.3.11 条和第 9.3.14 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上交所决定终止 *ST 海越股票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 9.6.2 条、第 9.6.4 条和第 9.6.10 条等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第 3.3.13 条等规定,自上交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ST 海越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 15 个交易日,首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其他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10%。上交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对 *ST 海越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上交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ST 海越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如 *ST 海越对上交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上交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申请复核。
天眼查显示,*ST 海越实缴资本 46814.4464 万人民币,并已于 2021 年完成了定向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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