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7 日晚间,ST 文峰发布投资者诉讼进展公告,徐翔、徐长江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案二审判决正式落地。

本次二审,11 起案件维持原判,徐翔、徐长江向 58 名投资者赔偿合计 859.78 万元,ST 文峰承担连带责任;另外 2 件案件改判,仅徐翔个人承担赔偿,驳回投资者对徐长江以及 ST 文峰的全部诉讼请求。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公告,该案累计已有1017 名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67 名投资者拿到生效胜诉判决,大量案件还在审理阶段。

纵市场案件的必然赔偿主体,这也是散户起诉时容易踩的坑。

很多普通投资者遇到股价被人为操纵,出现大额亏损,不知道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权。依据《证券法》第 55 条,操纵证券市场造成投资者损失,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投资者起诉操纵市场索赔,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有监管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生效刑事判决书认定存在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行为;

2、投资者在操纵行为实施区间买入涉案股票,操纵行为影响消除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产生实际投资损失;

3、投资损失与操纵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法院审理中会剔除大盘、行业等系统风险带来的亏损;

4、不超过 3 年诉讼时效,一般自处罚文书公开之日起起算,超时效将丧失胜诉权。

重要提示:股价下跌不等于市场操纵,单纯市场波动、正常交易带来亏损,不能提起操纵市场索赔。

二、该起诉谁?

1、直接实施操纵市场的主体,庄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首要被告;

2、上市公司:只有上市公司参与、协助操纵市场,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ST 文峰本次 2 件改判,即是法院认定上市公司不构成共同侵权,不承担赔偿;

3、参与协助操纵的董监高等主体,有证据可一并起诉。

风险提示

1、没有证监会处罚、刑事判决,仅凭个人感觉 “庄家割韭菜” 起诉操纵市场,得不到法院支持;

2、不是把上市公司列为被告就一定胜诉,需要结合侵权事实判断;

3、胜诉不等于实际拿到赔偿,还要看被告可执行财产情况;

4、警惕网络上声称 “百分百帮你追回炒股损失” 的中介机构,避免二次受骗。


ST 文峰操纵案启示:股票亏损,哪些情况可以打官司要钱?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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