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西陇科学股票,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

(索赔条件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2、案情介绍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陇科学”)2023 年 5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3、温馨提示

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4、以下部分案例起诉征集中


【证券索赔】西陇科学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受损投资者可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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