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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消息,近日,已有投资者诉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辰股份”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目前本案仍在诉讼时效内,其余受损投资者仍可登记索赔。上海市信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回顾本案,2023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下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何侃臣、赵龙、徐景武、马亮)〔2023〕9号:对慧辰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公司相关责任人员被罚款共计1100万元。

北京证监局认慧辰股8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登记索赔。

  维权条件:

  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慧辰股份维权入口)

网上公开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索赔等。)


慧辰股份(688500)索赔案股民获得一审胜诉!其余受损投资者仍可加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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