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
暂定为从2019年3月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尽快联系办理索赔手续,并提供以下基础资料:
1、买卖上述股票的全部对账单原件(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从投资者首笔买入开始一直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要打出目前的股票库存股的情况);
2、证券账户开户确认单,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对账单上能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交开户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索赔依据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ST浩源,002700)因未按规定披露其为关联方提供大额担保及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关联交易事项新疆浩源被新疆监管局处罚。于2021年8月3日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部分投资者以新疆浩源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对其提起诉讼。
索赔损失
预计可赔损失包括
1
投资差额损失(自实施日计算至基准日或卖出日);
2
所涉资金的佣金和印花税;
另
微博搜索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