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最新消息

2023年11月4日,002247聚力文化发布《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显示,聚力文化近日收到杭州中院(2022)浙01民初1753号《民事判决书》,杭州中院已做出一审判决,聚力文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冯志芳赔偿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共计128,168.6元;余海峰对聚力文化上述应付款项在10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薄彬、胡皓、姜飞雄对聚力文化上述应付款项在1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禹碧琼对聚力文化上述应付款项在2.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截止本次公告前,聚力文化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各级子公司尚未以单独公告形式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2,364.83万元。

2021年8月2日,聚力文化因信披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6年5月,聚力文化完成对美生元100%股权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6年至2018年期间,美生元在未真实开展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北京飞翔蓝天文化有限公司、北京乾铭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佰睿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北京玄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乐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上述财务数据纳入聚力文化合并报表后,导致聚力文化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聚力文化索赔登记条件,聚力文化索赔区间

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5月26日间买入002247聚力文化,且在2019年5月27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为准。

聚力文化诉讼最新消息

杭州中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

聚力文化违规依据

2019年5月24日,聚力文化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154号)。

2021年4月27日,聚力文化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1]5号)。

2021年8月2日,聚力文化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3号)。

聚力文化索赔流程,聚力文化索赔登记

聚力文化索赔提供材料

1、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资金对账单(第一笔买入~打印当天);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聚力文化索赔律师,股民一审胜诉,股索卫团队索赔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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