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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越(维权)(海越能源)股票索赔案最新进展,已有二审终审胜诉判例,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抓紧维权。(ST海越维权入口)

  2022年11月12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海越、海越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2)58号]。

经查明,海越能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相关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涉案期间海南承睦、海南禧越、海南科赛是海越能源的关联人);2、海越能源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海越能源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有投资者向法院起诉,要求海越能源赔偿投资损失。法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海越能源不服一审判决,向浙江高院提起上诉。近日,浙江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海越能源上诉,维持原判。

近日,海越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共7名董监高拟自2023年5月8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415万元,不超过705万元。2022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65.93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5604.1万元。2023年一季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6.18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679.06万元,货币资金余额6.06亿元。

海越能源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受损投资者须抓紧诉讼。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买入ST海越股票,且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网上公开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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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越(海越能源)股票索赔案已有终审胜诉判例,投资者抓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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