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案前期投资者起诉已获胜诉,本案索赔时间仅剩下最后2个月,尚未参加索赔的投资者尽快提起诉讼。
索赔条件: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最新进展:2023年4月29日,公司发布收到投资者虚假陈述索赔一审案件,公司需承担赔偿损失合计金额为2,593,035.33元(不包括案件受理费)。
索赔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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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本化学相关信息披露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涉及达卢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的实际情况,夸大了公司该业务的收入、产量、销量和市场地位,具有较大误导性。
涨停,同期创业板指数累计上涨13.72%,偏离值达到28.60个百分点。
法律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索赔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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