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材料递交法院 索赔案推进至新阶段
料准备阶段正式进入司法受理环节,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仍可继续主张赔偿。
目前案件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后续开庭安排以法院通知为准,已递交材料的投资者可留意案件进展。
年报虚增营收被罚500万元 违规事实已定性
其中,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843.5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6.97%;虚增利润总额3731.7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绝对值的70.03%。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692.96万元,占比10.81%。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任子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景晓军、时任副总经理林飞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李志强、时任北京亚鸿财务经理马萍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公司回应称,已于2023年4月26日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相关事项均已整改完成,并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经营层面,2026年中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亿元,同比增长16.38%;归母净利润-0.48亿元,资产负债率45.39%。
索赔条件与诉讼时效:2027年8月8日前仍可主张
资者,可依法主张赔偿。(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该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7年8月8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从揭露日2024年8月12日算起,三年时效已过去大半,尚未主张权利的投资者需留意时间节点。
关于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任子行索赔条件有哪些?答: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2021年4月27日至2024年8月11日期间买入任子行股票,且2024年8月11日收盘时仍持股。是否适格需结合交易记录具体判断。
问:任子行索赔时效一般多久?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7年8月8日,自揭露日起算三年。逾期未主张的,将丧失胜诉权。
半年度报告》,公司通过无商业实质的购销合同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
准。
案件要素一览
证券代码300311;实施日2021年4月27日;揭露日2024年8月12日;诉讼时效截止日2027年8月8日;管辖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证券监管处罚持续披露,投资者可关注权威信披渠道了解近期同类立案进展。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关注案件后续进展。
1. 本文涉及的实施日、揭露日/更正日、诉讼时效、管辖法院等关键节点,均为作者基于公开信息作出的专业主张,是否成立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
2. 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3. 本文内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法律意见的最终结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