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市场这些年监管层一直在加大稽查、处罚力度,上市公司信披造假、财务舞弊、内幕交易、大股东侵占资金等各类违规行为不断被曝光,不少违法企业收到罚单,相关责任人被追责。但是在广大普通股民眼里,现在的监管链条当中,有一个很现实的痛点始终没有完全解决:罚款是罚给国库,很多踩雷的投资者因为上市公司违规真金白银亏了钱,维权索赔之路漫长又艰难,拿到赔偿的只是少数人。不少散户因此发出这样的呼声:监管严查违规当然十分必要,但更要先完善一套成熟、顺畅的股民损失赔偿制度,让受损投资者能够便捷拿到补偿,再进一步加大稽查打击,监管闭环才算真正补齐。本文仅为市场观点科普探讨,不构成投资建议。
一、当下现状:严查一直在推进,但民事赔偿落地依旧存在不少现实阻碍
首先要客观承认,这些年监管部门并不是没有建立投资者赔偿相关机制。我国已经出台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也就是大家熟知的代表人诉讼,曾经也有标志性案例落地,部分康美药业受损股民通过集体诉讼拿到了赔偿,可以说是制度层面一个重大进步。
可从广大散户的真实感受来看,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距离一套简单高效、常态化运行的赔偿体系,中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一,集体诉讼依旧属于少数标志性大案,覆盖面有限。能够走到集体诉讼这一步的,大多是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的重大财务造假案件。大量中小规模的信披违规、关联交易违规、大股东资金占用、虚假宣传等行为,大多只是监管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缴纳罚款,高管收到警示函。这类数量更多的中小违规事件,普通散户想要索赔,往往只能依靠个人单独起诉。
第二,个人股民维权成本高、门槛高、周期漫长。一名普通散户,如果想要起诉违规上市公司索赔,首先自己要搜集完,于是大量投资者只能选择放弃维权,亏损只能自己默默承担。
第三,部分违规企业赔付能力不足,即便股民胜诉也可能拿不到钱。有些上市公司经过财务造假曝光之后,股价连续暴跌,企业经营迅速恶化,资产被冻结、债务缠身,账上已经没有多少流动资金。哪怕法院判决上市公司要赔偿投资者,企业没有资产可供执行,判决书最后变成一张“法律白条”,股民依旧拿不到一分补偿。
第四,责任界定依旧复杂。很多时候股价下跌是多重因素叠加:有上市公司违规的因素,同时也有大盘整体走弱、行业周期下行、市场情绪变化等因素。司法层面需要精准测算到底哪一部分亏损是单纯由公司违规行为造成,这一块专业测算难度很高,不同法院、不同案件认定标准并不统一,也加大了投资者索赔难度。
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些现实堵点,不少股民才提出一个朴素想法:严查违规当然要一直坚持,但是如果赔偿制度跟不上,单纯罚款、警示、追责,受损股民的损失得不到弥补。违规成本看起来很高,可真正受害的普通投资者却很难得到兜底,监管的最终效果就要打折扣。
二、为什么很多人认为赔偿制度建设可以适度前置完善
站在市场运行逻辑来讲,“严查处罚”和“损失赔偿”二者理论上可以同步推进,但散户提出“先完善赔偿机制再严查”,背后有着三层非常现实的考量。
第一层逻辑:对股民而言,真正的公平不只是违法企业被惩罚,而是受害者损失能够挽回。
监管罚款上缴国库,这是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起到惩戒震慑作用。但对于千千万万买入股票踩雷的普通投资者来说,他们最直接的诉求并不是看到企业被罚,而是自己因为企业虚假信息诱导买入股票造成的损失有人承担。如果只有惩罚没有赔偿,相当于风险全部由股民自行消化。长期下去,一部分投资者会觉得市场保护中小投资者停留在口号层面,投资信心自然会受到打击。
第二层逻辑:完善赔偿机制本身就是最好的震慑手段。
很多人误以为罚款越多威慑力越强,但换一个角度来看,如果一旦违规,企业、实控人、大股东面临巨额股民索赔,赔偿金额有可能远远高于行政罚款。这种由投资者索赔带来的经济压力,反而会倒逼上市公司实控人敬畏规则。
举一个简单对比:一家企业财务造假,监管罚款几百万。可一旦完善赔偿制度,成千上万受损股民发起索赔,最终赔付金额可能达到数亿。这种压力之下,大股东、管理层主动违规的意愿就会大幅下降。也就是说,顺畅的民事赔偿体系,本身就是一种强有力的市场约束。
第三层逻辑,市场长远发展离不开投资者信心。
A股想要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千千万万中小投资者的参与。中小投资者天然处于信息弱势地位,他们很难提前识别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隐瞒重大信息。如果制度能够给到一条清晰、低成本的索赔通道,投资者会更愿意相信市场规则公平,才敢长期留在市场参与投资。反过来,如果踩雷之后只能自认倒霉,不少股民会逐步选择离开市场,不利于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
三、完善赔偿制度,现实当中要面对几大客观难题,不可能一步到位
我们理解广大股民希望健全赔偿制度的诉求,但同时也要理性看到,想要搭建一套完美、一键启动的股民赔偿体系,存在多重现实约束,并不能够简单快速落地,有几个绕不开的难题需要逐步破解。
难题一:亏损因果关系很难简单界定。
股价波动本身就是常态违规,所有期间买入股票亏损的股民都可以索赔,那么上市公司将承受无限责任,甚至一次中小违规直接拖垮整个正常经营的企业,最终损害企业正常经营,也损害长期持股股东利益。因果关系的量化,需要大量司法、财会专业力量支撑。
难题二:赔付资金来源是最大卡点。
就算法律判决上市公司赔钱,钱从哪里来?如果拿上市公司经营利润赔偿股民,本质上拿全体股东的钱去赔一部分受损股东,相当于守法的中小股东也要一起买单。因此近些年市场也在讨论,是否要压实实控人、大股东、中介机构责任,让真正的违法责任人出钱赔付,而不是由上市公司本体承担。但想要执行这一条,就需要提前监控实控人资产,防止违法之前提前转移财产,监管执行难度极大。
难题三:需要司法系统、证监会、法院、财会机构多方联动。
证券索赔属于非常专业的金融类案件,需要法院拥有足够懂资本市场的法官,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对损失进行测算。全国这么多上市公司,如果未来索赔案件数量大规模增加,司法系统的工作量会成倍上涨,人力资源的建设也需要时间。
难题四:要平衡惩戒和企业生存边界。
资本市场的初衷除了保护投资者,也要支持实体企业融资发展。制度设计需要把握分寸,既要严厉惩罚恶意造假的企业,也不能出现轻微瑕疵就要天价赔偿,造成企业不敢上市、不敢披露信息的局面。边界尺度的拿捏,需要长期实践摸索。
四、目前制度正在慢慢优化,未来可以继续完善的几个改进方向
虽然短期内很难一步到位实现理想化的赔偿体系,但结合市场广大投资者的呼声,制度可以沿着几个方向持续优化,一点点打通堵点。
第一,进一步推广集体诉讼制度,降低启动门槛。目前集体诉讼大多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起,可以进一步优化触发条件,对于达到一定规模
第二,探索先行赔付制度常态化。先行赔付就是保荐券商或者相关责任方先出钱赔付股民,之后再向违法方追偿。过去已经有少数案例落地,如果把先行赔付机制常态化,股民不需要等到漫长诉讼结束就可以先拿到补偿,能够极大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息的责任,如果他们履职不到位,纵容上市公司造假,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把中介机构责任压实,等于多一层市场监督力量。
第四,建立违法人财产提前冻结机制。一旦监管立案调查上市公司重大违规,可以第一时间冻结实控人、高管名下资产,防止责任人提前转移资产跑路,就算后续判决赔偿,也有资产可以用来兑付给股民。
第五,面向普通投资者做好维权科普。很多散户根本不知道自己踩雷之后还有索赔渠道。监管、投服中心可以加大宣传,告诉投资者什么情形下具备索赔资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降低信息差。
这里还是要厘清一个核心观点:完善赔偿制度和监管严查并不是二选一,并不是说要停下稽查,等赔偿制度全部建好再去查违规。现实当中,监管现在是一边持续加大稽查力度打击各类资本市场违法,一边也在慢慢优化投资者民事赔偿的配套规则。股民提出的“先完善赔偿制度再严查”是一种美好的期待,但从实操层面二者只能同步推进、互相完善。严查能够不断发现违规案例,而每一个案例又反过来推动赔偿制度不断打磨优化。
五、散户容易存在的两大认知误区
误区一:只要上市公司被查出违规,所有期间买入亏损的股民都理应全额赔偿。
很多股民认为只要公司违规被处罚,自己这段时间亏钱了就必须赔。但是法律层面必须区分因果,市场本身就有投资风险,股价涨跌受无数因素影响。如果不区分因果一律赔偿,最后反而会造成制度的不公平,甚至催生专门以起诉上市公司索赔为生的职业维权群体。
误区二:制度完善之后,投资就不会亏钱。
就算未来赔偿机制大幅优化,也只能赔付因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如果投资者是因为自己判断失误、行业周期下行、大盘调整亏钱,这一类市场风险永远需要投资者自行承担,不存在兜底。完善赔偿制度解决的是“被企业违法坑害”的损失,而不是给所有投资亏损兜底。资本市场永远不存在稳赚不赔。
六、个人真情感悟
作为千千万万普通散户当中的一员,我能够深刻理解大家提出这个想法背后的委屈。不少股民认认真真研究企业、长期持有,最后却因为上市公司管理层造假、隐瞒重大利空,一夜之间资产大幅缩水。企业最后被罚了款,高管受到处分,可普通投资者真金白银的亏损却无处讨要,这种落差感,是所有投资者都不愿意看到的。
我们当然支持监管层持续高压严查各类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但不可否认,现在整个链条当中,投资者民事赔偿这一环确实还有很大进步空间。罚款上交国库是惩戒,让违法者掏钱补偿受损股民,才是真正把保护中小投资者落到实处。
不过同时我们也要理性看待,资本市场法律体系的完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漫长工程,不可能一夜之间就出现一套完美的赔偿规则。从康美药业集体诉讼开始,我们已经看到制度在一点点往前迈步。广大股民持续理性发声,把现实当中遇到的维权难点反馈出来,其实也是推动制度进步的一种力量。
资本市场的成熟,既要监管利剑高悬,也要有完善的民事赔偿作为兜底。只有惩戒和赔偿两条腿一起走路,市场规则才会更加公平,中小投资者的底气也才会越来越足。
开放式讨论话题
对于完善上市公司违规股民赔偿制度这件事,有人认为应该大幅简化流程,只要公司被处罚股民即可索赔;也有人认为需要严格界定因果,避免过度赔偿拖累实体企业。你觉得想要做好股民赔偿,最该优先落地哪一条改进措施?欢迎大家理性交流看法。
免责声明
本文仅为市场观点科普分析,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建议,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由监管及立法部门统筹推进,所有政策以官方最终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