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退市,300379)因连续多年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收到正式行政处罚,公司已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维权已经开启,符合交易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投资损失赔偿。
2025年4月14日,东方通(已退市,300379)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5年11月26日,北京证监局下达〔2025〕2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查实两项重大违法事实:其一,2019‑2022 年,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连续四年年报虚假记载,累计虚增收入超 4.32 亿元,累计虚增利润超 3.14 亿元,其中 2022 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高达 219.43%;其二,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募集说明书引用前述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违法行为。
中国证监会对东方通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 2.29 亿元,对实际控制人、高管等多名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合计罚款 4400 万元,对实控人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处罚决定书成为投资者民事索赔的核心依据。
0日到2025年04月14日之间购买股票,并于2025年04月14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