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ST八钢,600581)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引发投资者索赔诉讼。

八一钢铁(ST八钢,600581)在2026年1月31日被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正式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6号)。经查明,2022—2024年,八一钢铁与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及其关联方持续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022年累计收款 36.75亿元、转款 36.42亿元,2023年收付各约28亿元,2024年收付各约25亿元。公司既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2022、2023、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新疆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依据《证券法》和最高院2022年关于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最新司法解释,八一钢铁(ST八钢,600581)的索赔条件为:在2023年4月18日到2025年11月7日期间购买公司股票,并于2025年11月8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八一钢铁(600581)被行政处罚,股民索赔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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