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证监会查办违法违规案件701起,罚没金额154.74亿元,其中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在全部案件中占主要比重。
进入2026年,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监管工作延续“高压”态势。仅在第一季度,监管部门便对A股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开出近300张“罚单”,涉及上市公司约170家。二季度初,监管力度有增无减。仅4月3日,证监会便对10家上市公司实施了监管措施。截至4月12日,证监会已对至少23家上市公司采取了各类监管措施。
此外,就在4月,证监会更是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旨在发挥资本市场对完善公司治理的推动作用,形成参与各方积极履职、相互制衡,助力企业科学决策的良好生态。
而且,去年年底发布的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董秘的监管规定,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流程并相应修改完善了规则,将于2026年5月24日施行。
与此同时,A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态势正从简单隐瞒向更具隐蔽性、误导性的“伪透明”转变,其背后潜藏着公司治理失效、合规意识淡薄以及内外部约束乏力等深层次问题。
在此背景下,信息披露合规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为此,《经理人》针对A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现象,特别策划了本期系列报道。
我们希望,本次所呈现出的数据分析、专家观点及案例镜鉴,可为A股上市公司完善信息披露合规工作提供经验借鉴与参考依据。
2026年4月3日,A股市场突发监管风暴。在短短一天内,证监会(含派出机构)对10家上市公司实施了监管措施。其中:
纵观过去的监管处罚历史,一日十罚的情况较为少见,这清晰地传递了监管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零容忍”的态度。随着国内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中国证监会“长牙带刺”的监管举措将成为常态化现象。
与此同时,A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态势,正从简单隐瞒向更具隐蔽性、误导性的“伪透明”转变,其背后潜藏着公司治理失效、合规意识淡薄以及内外部约束乏力等深层次问题。
在此背景下,信息披露合规的重要性愈发重要。
对于上市公司自身而言,合规、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是其赢得市场信任、实现长期稳健发展的基石;
对于投资者而言,清晰完善的信息披露规则,为其构建了一个公平、透明的博弈环境,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市场整体而言,严惩违规行为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引导上市公司回归主业、专注实体经营。
那么,如何推动信息披露合规,减少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呢?
通过剖析典型案例,以及借鉴优秀公司的信息披露合规实践经验,进而提炼出具有可操作性、可落地实施的解决方案,形成可借鉴的治理标杆,以此推动A股市场信息披露质量实现根本性提升,最终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关键助力。
将信息披露合规置于首位
在探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之前,有必要先了解国内资本市场全面推行的注册制。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资本市场的表现理应与其经济地位相匹配,而非始终处于上证指数3000点保卫战的状态。要改变这一局面,关键在于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正因如此,注册制改革被确立为一项根本性的制度变革,旨在通过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强化市场约束和法治约束的方式,真正推动资本市场实现结构优化和功能提升。
2018年11月,新设立的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标志着注册制改革进入启动实施阶段;
2023年2月,全面实施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正式发布,同年4月,沪深交易所主板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标志着A股全面进入注册制时代。
既然A股市场已经全面推行注册制,那必然要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和法治约束,且必然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通过充分、透明的信息披露,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随着注册制全面落地,各方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监管实践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因此,在2024年12月,中国证监会就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信披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3月28日,《信披办法》新规正式稿发布,7月1日正式实施。
相比2007年以部门规章形式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作了规范,以及2021年为落实新《证券法》进行过一次修订,这一次的《信披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主要变化和强调的方面体现在以下三个维度:
其一,吸收近年来信息披露监管的实践经验。包括强化风险揭示要求、明确行业经营信息披露要求、明确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的要求等。
其二,强化对部分重点事项的监管。包括增加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外包”行为的监管要求、优化重大事项披露时点、完善履行披露义务的公开承诺主体范围。
其三,落实新《公司法》,调整有关上市公司监事会、监事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包括删除有关上市公司监事的规定、明确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编制的监督方式、将原有关监事会的义务与责任适应性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的义务与责任。
此外,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将《信披办法》处罚金额上限调整至10万元。
但这并不意味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处罚上限是10万元,10万元只是《信披办法》设定的处罚上限,一旦其行为触及《证券法》,甚至是《刑法》时,那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三者并行不悖,共同构成了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梯次化、立体化监管处罚体系。
从全面注册制确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再到配套规则制度与时俱进的持续完善,最终形成了梯次化、立体化监管处罚体系。
这一严密闭环不断强化着市场共识——信息披露合规已是上市公司的生命线,它不仅是监管的底线要求,更关乎企业的市场信誉与长期价值。
信披违规治理刻不容缓
从上市公司的正式公告,到投资者互动平台的实时问答,再到各类社交媒体平台上的公开讨论,当前对于信息披露的监管工作正逐步构建起一个“无死角、全链条”的严密网络,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全覆盖”态势。
2025年,证监会全年查办违法违规案件701起,罚没金额154.74亿元,同比增长0.86%,作出处罚决定661份,同比增长11.66%,处罚责任主体1506人/家次,同比增长13.49%;市场禁入142人,同比增长20.34%,切实彰显“零容忍”监管态度。结合A股三大交易所阶段性监管通报测算,2025年三大交易所累计作出纪律处分超700单,聚焦信息披露违规、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具体来看:
●信息披露违规案件数量占比最高
从案件数量占比上看,涉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案件共258例,占行政处罚总数的52.87%,继续稳坐各类型处罚频次的头把“交椅”。结合2023年披露的216例信息披露违规案件与2024年发生的232例同类案件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信息披露违规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25年较2024年增长11.21%,表明相关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市场违规行为仍在继续发生,监管工作依然面临一定的挑战与压力。(图表1)
● 董监高被处罚次数最多
董监高。涉及被处罚的董监高中,财务总监被处罚人次最多,这可能也与财务造假类信息披露违法案件频发有关。
可以发现,在信息披露违规的处罚案例中,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董事、财务总监、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责任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的情况颇为常见。
不规范导致疏忽披露从而引发信息披露违规。
无论是恶意积极造假,还是过失信息披露违规,上述人员往往都会被认定为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任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承担责任,但在具体的责任追究上,证监会不再采取以往的‘签字即追责’的快刀斩乱麻的认定模式,而是综合行为人的职责、实际参与情况、行为性质、危害程度等进行综合认定,从而对相关违规主体和责任人员采取差异化的处罚措施。”
● 信息披露违规案件罚款金额跨度大
在这些行政处罚案例中,我们也能够发现,最终实际处罚金额的跨度颇为显著。上市公司或发行人层面的罚款金额,介于60万元至5.8亿元之间;其他责任主体的罚款金额范围介于5万元至5.9亿元之间。这种巨大的金额差异,精准对应了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与危害程度。
其中,“东旭系”财务造假案是2025年处罚力度最重、震慑效应最强的典型案例。在该案中,监管部门对主导系统性造假的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约5.8亿元的巨额罚款,并对组织、指使违法的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开出约5.9亿元的个人罚单。连同其他相关责任主体,该案罚没款总计约17亿元,创下年度纪录。
● 财务造假排名第一
从信息披露的违规事由上分析,2025年信息披露违规行政处罚主要集中在财务造假、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资金占用三类信披违规事项上。其中财务造假124例、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89例、资金占用61例。(图表3)
实际上,财务造假、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资金占用是信息披露违规中危害尤为突出的三类行为。它们往往涉及金额巨大、持续时间长,且操作手法隐蔽、链条复杂,对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损害严重。正因如此,这三类行为一直是监管重点关注的对象,同时也是监管的难点所在。
进入2026年,在信息披露监管工作方面延续2025年“全覆盖”态势,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也在持续加码中。
在刚过去的一季度,监管部门便对A股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开出近300张“罚单”,涉及上市公司约170家;同时,一季度有20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比呈大幅增长之势。
进入二季度,监管力度有增无减。仅4月3日,证监会便对10家上市公司实施了监管措施。截至4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已对至少23家上市公司采取了各类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原先重点监控的信披违规类型之外,证监会主席吴清强调,要依法严查严处蹭热点、炒概念、搞操纵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换句话说,今年重点监控的信披违规事由加多一项——“误导性陈述”。
此外,为推动落实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度规则,证监会自4月起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聚焦提高董事会秘书履职能力、支持第三方提名独立董事、支持审计委员会专项核查等八个方面。旨在发挥资本市场对完善公司治理的推动作用,形成参与各方积极履职、相互制衡,助力企业科学决策的良好生态。
总体而言,2025年至2026年初,信息披露违规在各类行政处罚中占比显著,呈现高发、频发态势。面对这一严峻形势,证监会的监管力度同步显著加强,体现出对市场秩序维护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坚定决心。
直面信披违规典型案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治理已成为当前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紧迫任务,刻不容缓。
基于上述数据汇总,聚焦2025年至2026年初的信披违规典型案例,依照财务造假、关联交易、误导性陈述等核心违规事由进行分类逐一剖析。具体如下:
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是监管部门2025年处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例。
期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在160亿元左右,这一数据规模庞大,性质极其严重,构成了重大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对此,证监会对公司主体以及主要责任人予以了严厉处罚,公司也因该事件直接退市。
该案件折射出A股市场治理中的多个深层次问题。其通过精心设计的融资性贸易链条进行系统性造假,手段隐蔽,暴露了公司内部治理的完全失效以及审计监督的局限性。尽管最终监管层已做出严厉处罚,但仍无法改变其对资本市场造成的实际影响。
另外,此案从立案到强制退市的全程处理,清晰地展示出了注册制下监管逻辑的转变,是净化市场生态的一个关键信号。
2. 典型案例之关联交易——嘉应制药(002.SZ)
2024年7月,湖南连锁药店养天和入股嘉应制药成为第二大股东,其实际控制人李能随后出任公司董事长,着手组建了嘉应制药全新的管理层团队。
然而,新管理层上任之后,公司在治理方面暴露出了许多问题。2025年5月,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其核心问题包括关联方资金占用、未披露关联交易、违规财务资助等。
2025年11月,监管“组合拳”落地。广东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对嘉应制药警告并罚款150万元;对董事长李能警告并罚款160万元;对总经理游永平警告并罚款100万元;对时任财务总监史俊平警告并罚款80万元,合计罚款490万元。(图表5)
嘉应制药关联交易违法违规事件,是一起公司治理形同虚设的典型案例。事件暴露出公司在“一股独大”或关键人控制下,董事会、监事会及内部审计等治理机制失灵,独立董事也未发挥监督作用。更深层次看,这反映了部分上市公司合规意识淡薄,对信息披露这一资本市场基石缺乏敬畏。
此案再次警示,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制衡、压实“关键少数”责任,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诚信的根本。
3. 典型案例之误导性陈述——英集芯、双良节能
2026年以来,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监控重点进一步扩展。除了传统的信息披露问题,如财务造假、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证监会主席吴清额外明确强调,要依法从严查处“蹭热点”“炒概念”等误导性陈述行为。
这意味着,“误导性陈述”已被列为今年重点监控的信披违规事由之一,相关执法案例呈现增多趋势,以英集芯、双良节能误导性陈述案例为例。(图表6)
今年1月,英集芯人为策划以“自问自答”方式在上交所e互动平台发布关于脑机接口芯片进展的提问,次日回复称“已涉足脑机接口芯片领域”,IPA1299芯片“已量产出货”“性能可媲美海外头部产品”。
实际上,公司脑机接口产品的技术路径为非侵入式,与国外侵入式主导技术路径存在显著差异。且“IPA1299芯片”为与参股公司共同推出,目前处于市场培育期,尚未形成规模化销售及收入。
监管部门调查后认定其行为构成误导性陈述,对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400万元,对CEO陈鑫、董事长黄洪伟、董秘吴任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10万元、110万元、80万元罚款。
章,宣称获得SpaceX相关海外订单,蹭上商业航天热点概念,致使公司股价持续上涨。
但是,该文章隐去两个关键信息:一是订单金额仅2.30万元(占2024年营收0.11%),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二是双良节能系SpaceX非独家间接供应商、相关业务为偶发性业务等重要情况。
经监管部门调查,该文章确实存在误导性,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最终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厉处罚,合计罚款高达0万元。
这两起案例的本质是利用市场热点进行误导性披露,且相关内容均属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容,也就是说公司是有意利用不实/不全信息来实现刺激股价目的。
此类行为严重违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原则,扭曲市场定价机制,损害投资者权益。监管部门的火速立案与重罚,彰显了严打“蹭热点、炒概念”的决心。不过,仅依赖监管部门的事后重罚是远远不够的,唯有形成监管、公司、市场三方合力,才能根治“蹭热点”顽疾,推动A股构建健康的价值生态。
披违规屡禁不止的真相
2025年以来,“长牙带刺”的立体化追责新常态已初步形成,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却屡禁不止,成为侵蚀市场诚信根基的顽疾。
那么,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为何屡屡发生?其频发背后的深层原因究竟是什么?
综合来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背后是多重因素交织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主要可归结为以下五个方面。
其一,实控人“一言堂”。
在许多信披违规案例中,由于公司治理结构失衡,导致实控人权力过大、缺乏有效制衡。实控人可通过隐瞒关联关系、主导资金占用、管控关键信息等方式,将上市公司转变为信息披露的操纵工具,以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例如前文提及的嘉应制药关联交易违法违规事件,便暴露出公司在关键人掌控下,董事会、监事会及内部审计等治理机制失灵,独立董事亦未发挥监督作用,从而导致相关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其二,违法收益与成本失衡。
前文汇总了信息披露违规的整体数据以及一些典型案例。由此可见,在新《证券法》的推动下,违法违规处罚的成本大幅提高,对责任人的处罚更是开出了多张千万乃至上亿元的罚单。但与违规所带来的巨大利益(如避免退市、操纵股价高位减持、获取不当融资)相比,其威慑力仍显不足。
其三,内控制度失灵。
其五,多数公司“重业绩、轻合规”。
“业绩即绩效,即获益。”这使得大部分管理层始终秉持“业绩导向”的思维模式,将合规视作成本而非价值,且对信息披露的严肃性和法律责任认知存在系统性偏差,认为只要“不知情”即可避免处罚,这种认知偏差致使他们在履行职责时,勤勉尽责程度不足,针对经营过程中的某些异常情况,缺乏应有的职业怀疑和审慎核查。
以上种种因素叠加,共同造成了A股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形成了现实困境。但我们也必须看到,这并不意味着A股市场整体信披环境完全黯淡无光。
在同样的市场生态与监管规则之下,仍有一批治理规范的上市公司,始终将信息披露合规视为生命线,其严谨的合规实践与透明的沟通机制,不仅赢得了市场的长期信任,也为整个资本市场树立了可参照的标杆。
例如:作为农业科技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海大集团(002311.SZ)已连续15年获得沪深交易所信息披露考评A级(优秀)。能够像海大集团一样持续14年以上保持A级的公司仅有21家,占比不足0.74%。这一优异成绩绝非偶然,而是得益于海大集团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内化于公司治理之中。其表现不仅赢得了监管机构的长期认可,更构建了“规范运作-投资者信任-业绩支撑”的良性循环,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树立了标杆。
这一案例也恰恰证明,唯有外部约束与内部自律的相结合,才能够有效构筑起抵御违规风险的坚实防线。
筑牢四层面“防火墙”
当前,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件屡有发生,其背后往往与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失灵、管理层合规意识薄弱等深层原因相关。
为有效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或许可从
关于公司层面,应当筑牢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根基。
关于董秘层面,需夯实其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与“监督者”角色定位。
证监会首部《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下称《规则》)将于2026年5月24日起正式施行。《规则》共三十八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职责范围;二是健全履职保障;三是完善任职管理;四是强化责任追究。《规则》首次系统性地明确了董秘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和内外部沟通三大领域的核心职责。
董秘应当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以及公司治理“监督者”的双重职责,确保程序合规,并构建高效的内外部信息沟通与核实机制。同时,持续加强专业学习,提升履职所需的专业素养与合规能力,从而真正发挥上市公司“治理守门人”的关键作用。
关键构建者与守护者。
在“行政、民事、刑事”三位一体追责体系下制定整体风控策略,以此推动公司合规体系的优化,切实维护公司权益。
关于监管层面,需进行全方位的规则体系与市场环境优化。
为强化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监管,证监会正多维度完善监管体系。
一方面,优化规则体系。证监会立法工作计划显示,纳入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规章项目共有20件,包括“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8件以及“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12件,立法的重心聚焦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提高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加强资本市场重点领域监管,维护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强化科技赋能,在构建“穿透式”筛查体系的同时,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此外,构建多方共治体系,压实中介责任,加强内部举报激励,深化跨部门、跨层级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障的协同防御体系,从而推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实现根本性提升,为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运行奠定坚实的信息基础。
参考资料:
《信息披露违规行政
来源:经理人网
编辑:曹諵
校对:知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