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0日,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康芝药业)披露,收到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监管局表示,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司2023 年、2024 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费用、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 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是公司为控股股东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员工支付绩效工资100.42 万元,构成 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方面未保持有效独立,公司对相关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不符,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 号)第三条 第一款、《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六十八条、《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第六十二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

三是公司对代理销售业务的人员管理不规范,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 会〔2008〕7 号)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基于上述行为,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暂定:在2024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10日(含)期间买入,且在此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或可依法主张赔偿。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值得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据公开资料,公司主营以儿童药、母婴健康用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医疗防护用品等医疗器械为主营业务的国内领先儿童大健康企业。


康芝药业300086信披不准确被出具监管,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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