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源证券”)与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蛟河农商行”)之间的诉讼案近日一审判决结果出炉。

1月14日,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华源证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显示,华源证券收到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5年1月,华源证券收到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蛟河农商行就与华源证券侵权责任纠纷提出了起诉请求。原告蛟河农商行要求被告华源证券赔偿本金2.95亿元、利益损失0.65亿元及管理费、托管费、信托费共计约3.6亿元。

最新的判决书中,法院认为,蛟河农商行利益受损与华源证券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华源证券没有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驳回了吉林蛟河农商行的诉讼请求。

据悉,上述案件涉及一起牵涉20亿元的理财诈骗案件,产品为“陆家嘴信托·瑞安6号单一资金信托”。该信托资金用于投资华源证券管理的“九州证券启航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该计划资金用于购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行的“财富月月升”理财产品,涉及金额20亿元。但实际上这笔资金仅有6亿元成功认购了理财产品,且被犯罪分子通过伪造华源证券印鉴等手段提前赎回、转移并占有;剩余14亿元未成功认购理财。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威市文昌路支行对蛟河农商行资金损失承担85%的赔偿责任,蛟河农商行因业务办理失职分担15%的责任。

蛟河农商行认为,华源证券在业务中存在过错,致使其15%的本金及利息损失无法获赔,华源证券在案涉业务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致使其15%的本金、利息损失无法获得清偿,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吉林蛟河农商银行成立于2012年12月26日,前身为7年成立的蛟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注册资本50085万人民币,2023年末总资产121.50亿元。

2025年12月26日,吉林农商银行发布公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批准,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吉林德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56家机构(含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工作完成后,56家机构依法解散,由吉林农商银行承继56家机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网点以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原机构变更为吉林农商银行的分支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通报显示,2018年1月,原银监会统筹协调相关银监局依法查处了邮储银行甘肃武威文昌路支行违规票据案件,对涉及该案的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没2.95亿元。其中,蛟河农商银行因违规从事投资活动被没收违法所得3872.25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罚没合计7744.51万元。

同时,对蛟河农商行违规从事投资活动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时任董事长、行长取消2年高管任职资格,对监事长给予警告,分别禁止资金运营官、金融市场部总经理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

华源证券的前身为2002年12月10日成立的九州证券。2023年1月九州证券完成股权变更,武汉金控集团成为其实际控制人。其后2023年10月,九州证券正式更名为华源证券,并将总部迁至武汉市江汉区。目前,股权方面,武汉金控集团持股50%,东湖高新区国资平台持股16.3%,江汉区国资平台持股13.4%,武汉国资平台合计持股79.7%。

截至2024年末,华源证券资产总额164.4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2.67亿元,增长47.13%;负债总额114.8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1.23亿元,增长80.53%;所有者权益总额49.5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44亿元,增长2.99%。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东方财富网、华源证券官网


华源证券被这家农商行索赔3.6亿元,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