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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日晚,红相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红相股份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红相股份2017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红相股份及其子公司厦门红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0,489.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972.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4.10%、38.03%;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5,559.3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422.06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增利润总额7,538.42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12%、29.79%;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0,879.80万元,虚减利润总额325.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7.80%、0.51%;2022年虚增营业成本2,487.67万元,虚减利润总额2,487.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15%、33.27%。
二、欺诈发行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构成欺诈发行。
,并且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目前该案进入最后倒计时,诉讼时效仅剩下六个月左右,提醒投资者注意。(红相股份维权入口)
(000793)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同步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4月22日,华闻集团公告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华闻集团违法事实如下:
华闻集团采用总额法确认子公司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天津掌视广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的互联网广告代充值业务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造成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而导致华闻集团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华闻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923.48元,虚增营业成本,,923.48元;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59,736,067.20元,虚增营业成本59,736,067.20元;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79,340,616.25元,虚增营业成本179,340,616.25元。华闻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8.15%、15.86%、23.62%。
(华闻集团维权入口)
网上公开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012008109654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