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航空董事康颖蕾因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于9月28日被江西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江西证监局披露,2025年8月22日,康颖蕾买入洪都航空股票20,000股,买入价格为41.57元/股,成交金额达831,400元。而洪都航空于8月30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此行为构成窗口期买卖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会公告〔2024〕9号)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

江西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康颖蕾采取上述监管措施。同时要求,康颖蕾应将本次买入股票未来出售所产生的收益全部上缴公司。此外,康颖蕾还需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避免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若康颖蕾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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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都航空董事康颖蕾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 江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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