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溯
鸿博股份(002229)于2023年11月21日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99号)》。公告显示,公司2022年年报将应列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该投资项目错误列报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导致虚增交易性金融资产8,600万,虚减长期股权投资8,487.01万元。
2024年4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了《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在2024年1月11日到2024年4月13日之间买入鸿博股份(002229)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队伍。(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
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此外,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起步股份、广东榕泰、天海防务、中创环保、科林环保、天奇股份、美丽生态、银亿股份、银河生物、大东南、中毅达、怡球资源、抚顺特钢、搜于特、海南机场、海航控股、华英农业、汇洲智能、沃华医药、中船应急、同德化工、易联众、聆达股份、科净源、凯伦股份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