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木
2025年6月4日,仁智股份发布了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粤03民初6484号之二。
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公告中可以看到:判令仁智股份赔偿因其虚假陈述给各原告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2)原告请求判令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判决主要内容有:被告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赔偿款 1,571,228.63 元;2、被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第一项被告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所负债务的30%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
费用。
本次投资者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仁智股份在公告中称:上述判决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鉴于案件尚未结案,公司暂无法判断上述投资者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据公开资料显示,仁智股份的主营业务为油田环保治理、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石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新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大宗贸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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