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李薇

5月16日,金通灵(300091)发布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季伟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将被法院强制变卖。具体而言,季伟将出售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6089万股的22.83%,占公司总股本的0.93%。此次强制变卖是由于季伟未能履行与申请执行人李宁之间的合同纠纷,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裁定执行。

公告中指出,季伟并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强制变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金通灵公司主要从事工业鼓风机、离心空气压缩机、高效蒸汽轮机、工业锅炉等流体机械设备的制造销售,并以上述产品为依托,拓展余热回收利用、风系统节能改造、高压空气站等领域的系统集成建设和运营服务。金通灵控股股东为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近年来,金通灵陷入严重的经营和财务危机,公司业绩持续恶化,债务压力不断增加。从公司近年财报即可看出,公司连年亏损。

金通灵近年主要财务数据。(来源:华西证券)

今年4月22日,金通灵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去年全年营业收入为14.07亿元,同比减少2.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13.14亿元,同比扩大160.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为8.8亿元,同比扩大56.80%。公司在2024年度报告中提到,由于行业市场竞争加剧、下游客户经营变化以及在建项目延期等多重因素,导致公司系统集成运营类收入下降,进而造成经营性亏损。此外,公司依据会计政策对商誉、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计提了减值准备,进一步加大了财务压力。该公司在同日的另一公告中称,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约5.74亿元,减少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27亿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约5.27亿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4年业绩出现大幅下降,但不会对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月22日,金通灵发布2025年一季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21亿元,同比减少67.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7287.74万元,同比扩大197.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为7291.77万元,同比扩大178.90%。

值得一提的是,金通灵因连续6年财务造假(2017年-2022年)曾被监管部门处罚,已被众多投资者告上法庭。

2024年12月16日,金通灵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苏 01民初 2864)等有关材料,涉及 10 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袁学礼,时任董事、总经理助理许坤明,时任监事、财务部部长冒鑫鹏,时任董事长朱军,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冯霞,现任董事长张建华,董事、总经理申志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树军,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当事人提起了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 756,378.46 元,诉讼请求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南京中院认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金通灵公司 2017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金通灵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于 2018 年 4 月 25日闭市后发布。2023 年 4 月 27 日闭市后,金通灵公司发布《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 2021 年虚增的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予以更正。2023 年 6 月 27 日闭市后,金通灵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告》,披露其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本案各原告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揭露日前买入金通灵公司股票,因虚假陈述遭受投资损失,金通灵公司应对各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张建华、朱军、申志刚、冯霞、陈树军、大华所、范荣、胡志刚、华西证券公司、刘静芳、张然、郑义、陈庆龄、光大证券公司、周平、王世伟、国海证券公司、林举、唐彬对此具有过错,应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该公告称,鉴于此案审理拟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且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为债务缠身危机重重,金通灵还面临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金通灵股东持股将被强制变卖,公司连续6年年报作假,多名投资者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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