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300159)股民索赔征集
进新研股份(300159)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欢迎符合下述索赔金融投资者维权(jrtz-wq)以便获取更多索赔信息。索赔条件
在2016年4月19日至2021年11月9日之间买入新研股份(300159)并在2021年11月9日以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产生亏损。(具体索赔条件可能根据索赔进展调整,请投资者关注金融投资者维权发布的案件进展公告,最终结果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索赔依据
2021年11月8日晚,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7202107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韩华、杨立军、胡鑫、张舜、刘佳春、匡理鹏、周卫华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经查明,新研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三、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四、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索赔损失
可赔损失包括:1、前后投资差额损失;2、所涉资金的佣金和印花税。(风险代理收费模式,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