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建光电索赔:303名投资者索赔1.7亿,索赔案件二审中止

【索赔条件】

联建光电(300269)索赔条件:凡于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7年12月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索赔依据】

2018年12月17日,深圳证监局对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联建光电,证券代码:300269)和20名涉案责任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案行政罚款总额294万元。

经查明,联建光电子公司分时传媒通过虚构广告业务收入、跨期确认广告业务收入等方式,分时传媒2014年至2016年间共虚增营业收入61787035.34 元,虚增利润60472468.90 元。上述行为导致联建光电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案件进展】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联建光电投资者民事索赔诉讼随即展开,而上市公司则忙着“翻案”。

书》维持深圳监管局对公司作出的处罚,深圳中院下达《行政判决书》,驳回联建光电“撤销中国证券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中国证券会《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全部诉讼请求。

公司不服该判决,再向广东省高院提上述行政诉讼二审案件的终审结果为依据,所以裁定中止本系列案诉讼。

公司合计收到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共303件,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合计17222.39万元。其中2019年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合计15772.67万元。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19年底涉及的投资者诉讼中除定向增发的机构股东之外所涉及的诉讼索赔金额计提预计负债6500万元。

快加入索赔,逾期未起诉的适格投资者将失去依法挽回受损权益的机会。

【索赔条件】

联建光电(300269)索赔条件:凡于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7年12月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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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索赔:303名投资者索赔1.7亿,索赔案件二审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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