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
凡是在2021年11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尽快联系办理索赔手续,并提供以下基础资料:
1、买卖上述股票的全部对账单原件(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从投资者首笔买入开始一直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要打出目前的股票库存股的情况);
2、证券账户开户确认单,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对账单上能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交开户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索赔依据
2021年11月19日,晋亿实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因公
晋亿实业于2022年1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2]7 号)。同年4月1日,晋亿实业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6号)。
来源:网上公开
索赔损失
预计可赔损失包括
1
投资差额损失(自实施日计算至基准日或卖出日);
2
所涉资金的佣金和印花税;
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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