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昨天上交所关于财务造假的新规后,自己突然有点火大。真是自己能力有限,不能改变高层那帮吃干饭人的意图。但是这种不为老百姓考虑的规定,必将苦其心志,让这帮人死的难看。这帮制定这种规定的人,建议中纪委、反贪局赶紧去查一下,他们绝对的是一个贪污腐败分子!具体理由如下:
1,财务造假就是造假,怎么还区分持续三年造假呢?言外之意就是鼓励上市公司每隔一两年造一次。只要不连续即可!!!
2,假的就是假的,怎么还区分造了20%及30%的假呢?言外之意就是鼓励大家造点假,只要我造假19.999999%以下可以,不超标即可。
3,虚增业绩两亿元要退。两亿元以下就安安稳稳了?这不是变相鼓励造假吗?难道潜台词是别过分就行了吗?!
我真的是为这样的政策感到悲哀啊,不过从侧面也反映也好。证明这帮制定规则的人存在贪污腐败问题也好,希望中纪委,反贪局的人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