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不少变更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此前年报被出具“非标”意见。如*ST必康、*ST文化等公司均在拟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表示,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公司2021年度年报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
而从诚信记录看,上市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收到多个罚单。
交大昂立拟聘任的审计机构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1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全筑股份拟聘任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47名;而元成股份等公司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纪律处分1次。
交易所发函重点关注
对于上市公司选择在年底更换审计机构,监管层予以重点关注,分别在监管函、关注函及问询函中详细追问。记者注意到,自2022年12月以来,已有约10家上市公司因变更审计机构引监管关注。
1月9日,*ST文化收到深交所关于公司拟改聘年审机构的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详细说明在面临重大退市风险情况下,拟聘请成立不满3年、仅有5名注册会计师的中炘事务所担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补充披露希格玛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原因,与公司2021年度审计意见及面临的相关风险是否存在关联,前期沟通是否存在争议事项。
同日,全筑股份、元成股份均披露公告称,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处理事由均为“就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首席市场专家桂浩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按照正常程序变更多年聘请的审计机构本身属于常规操作,在某种程度上,如果固定某一人或某一机构进行审计的话,也容易引发一些路径依赖。但同时也要考虑其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对于非正常的、过于频繁的或无理由的变更行为要警惕,监管层则要进行关注,做出提醒或要求其做进一步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