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京市支持文化金融融合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京文领办发〔2021〕4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和《北京市文化产业“房租通”政策实施细则》(京文资发〔2021〕184号,以下简称《细则》,见附件2),我中心现启动2023年北京市文化企业“房租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期间

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实际支付的属于2022年1月1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的办公房租进行补贴。

二、支持条件

按照《办法》和《细则》,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坚持以社会效益优先,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二)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见附件3)标准,且符合北京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的文化企业。

(三)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至补贴起始日,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即2021年1月1日(含)前注册

(四)申报企业为小微或初创型文化企业。小微企业是指纳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型微型企业名录的企业,初创企业是指至补贴起始日,注册1年(含)以上,3年(含)以内的企业,即2019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月1日(含)期间注册。

(五)市级文化产业相关部门提出的其他条件。

三、不予支持情况

(二)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高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企业受到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的。

(四)企业被纳入北京市相关部门黑名单管理的。

(五)申报材料不齐全、票据不清晰的。

(六)同年获得其他市级同类财政资金支持的。

(七)上市企业。

(八)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四、提交材料

(一)申报企业于2023年3月24日至4月7日(含)期间,登录北京市支持文化金融融合发展资金管理系统()填写有关信息。

(二)申报企业按照材料组成清单(见附件5)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通过申报系统提交。

(三)受申报系统总带宽限制,每份电子资料大小应不超过50M,建议申报企业尽早上传资料并提交,避免因网络拥堵问题影响申报。

bjfangzutong@126.co

14:00-17:00)。

六、纪律要求

对于伪造合同、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交易、恶意套取财政资金的文化企业及相关单位,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记入不诚信档案,并纳入市文资中心黑名单管理,禁止申请资金支持。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于为上述行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文化产业园区,一经发现,一律纳入市文资中心黑名单管理。

  七、其他事项

(一)我中心未与任何“代办”机构合作,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申报企业进行“房租通”资金申报。请各申报企业通过公告内的正规途径自行申报。

(二)重点对市级文化产业园区(见附件4)内办公的文化企业进行支持(证明函模板,见附件6)。

(三)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7)需法人签字且加盖公司公章。

(四)多家企业申请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只对符合审核标准的其中一家企业予以支持。

(五)在2022年度接受过央企、国企减免房租的企业,只申报其实际支付部分的房租。

(六)申报企业提供材料中须对办公用途面积予以明确,无法对实际办公面积予以认定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4日

附件:附件1.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企业“房租通”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文领办发〔2019〕6号)附件2.北京市文化产业“房租通”政策实施细则附件3.《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附件4.市级文化园区名单附件5.材料组成清单附件6.证明函(模板)附件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附件8.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指南附件9.“房租通”申报解读

北京文化产业投融资协会是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文资中心指导成立的全市唯一服务于文化产业投融资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北京市民政局评定的“5A级社会组织”。

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咨询公司等投融资服务机构以及各细分领域文化企业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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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北京市文化企业“房租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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