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浙江全省、广东佛山、辽宁大连等多地发布通知,明确表示从2023年1月1日起,非标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行驶,违规上路将面临罚款、扣车等处罚。其实自2019年《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简称“新国标”)正式发布并实施以来,国家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随后包括江苏省在内的多省市纷纷发布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政策,规定了非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限,通常约为3至5年,即最晚到2024年,全国范围内非标电动自行车将面临全面淘汰。
一、当前非标电动自行车治理现状
自新国标实施以来,全国各地都在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通过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并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违法乱象整治,严厉查处销售三无、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等单位非法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等“拼拆改”行为的查处力度。
但从社会整体层面来看,使用领域的非标电动车存量依然庞大。一方面相对于生产和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使用环节的广大群众对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出行工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知之甚少,对于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认定标准、过渡期使用管理等新规缺乏客观认识,尤其对非标电动自行车危害性认识不足。另一方面虽然多地出台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回收等相关过渡缓冲举措,但大多执行力不强,宣传面不广,导致淘汰置换回收成效不明显。且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已突破1700万人,按照每人一车计算,约有170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用于快递、外卖商品配送服务,该类从业人员为了追求载重运输能力和压缩配送时间,违规加装改装来调整最大车速和续航里程的行为较为常见,这也导致路面非标电动自行车的存量依然较大。
随着过渡期限届满,如果采取“一刀切”禁行措施,势必严重影响大量市民骑车出行,进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如何消纳存量非标电动自行车成为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难题。
二、非标电动自行车治理存在问题
(一)预留空间埋隐患
新国标实施以来,各地都已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管,但仍有部分生产企业在车辆出厂时对车辆预留改拼装空间,以方便后期对车辆和蓄电池进行“拼加改”,预埋下较大的交通和消防隐患。
(二)盲目逐利“拼加改”
在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出售的车辆只要获得产品3C认证,即可正常出售,但仍有某些销售点为了增加销量,吸引消费者而违规对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拼加改”。
(三)售后加改难监管
在使用环节,还有很多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尤其是从事快递、外卖商品配送服务的人员,为了提高电动自行车的载重运输能力,而在购买车辆并登记上牌后再到电动自行车维修点、销售点要求“拼加改”,这类行为较为隐蔽,也造成监管部门打击取证难、定性追责难。
(四)回收处置不明确
目前虽然很多地方出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年限和检验报废等提出要求,但没有具体明确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导致出现报废电动自行车的无固定场所拆解、堆放等问题。
三、存量非标电动自行车处置建议
(一)健全管理制度
在国家法律和标准层面,目前大部分地区是将电动自行车作为日常代步工具,对所有的电动自行车实行无差别、一体化管理。但有部分省市也在积极探索对快递、外卖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差异化管理。比如,北京市对外卖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采取统一车型标志、更换新国标车辆、强化外卖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等更严格的管理手段。再如,2021年施行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中,要求政府对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核(换)发专用号牌。但尽管北京、上海等部分省市在加强电动自行车差异化管理方面做了一定的积极探索,但由于地方事权所限,仅仅从末端监管措施出发,难以兼顾生产、销售、使用等多个环节,管理成效并不显著,因此建议:
一是在生产环节适用不同的技术标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上海代表团就呼吁要加强对快递外卖行业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监管,并提出建议由国务院相关职能部门修改完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尤其在生产环节对于快递、外卖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在续航里程、载重能力等方面,适当提高技术标准,可以考虑将整车重量、规格体积、蓄电池标称电压、输出功率等做出适度调整,同时,在车辆出厂时明确标注此类车辆的特定用途、类别和性质,并预设“智能中控系统”,避免出厂后改装。
二是继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严把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准入关,对不按国家标准生产、无经营资格或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经营单位建立黑名单,杜绝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进入本地市场,督促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禁止采购预留改拼装空间的电动自行车,严禁对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进行违法“拼加改”;还要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备案制度,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现场教育。
三是对使用环节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差异化管理。对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实行统一登记、分类管理,核(换)发专用号牌;探索建立非机动车安全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对快递、外卖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从生产、销售、使用到检测、报废、回收等做到全程留痕,生产商、销售商、购买人和使用人违法信息等均登记上传至该系统,将车辆纳入全链条、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监管。
四是规范回收处置机制,加强处置过程各环节的管理协同,合理设置回收网点(场所),防止露天堆放、拆解、储存造成环境污染,切实解决报废电动自行车的无固定场所拆解、堆放等问题,以及拆解后再生资源和有毒有害部件(废铅酸蓄电池)储存等困难。
(二)强化部门协同
在如何通过加强部门协作高效完成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浙江省兰溪市的处置经验值得借鉴与推广。
一是“一镇一小组”统筹推进,出台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召开全市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推进会统一部署,明确淘汰置换流程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并成立属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淘汰置换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一村一底数”网格落实,即在该市全面摸排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基础上,对各村(社区)网格员开展实体淘汰注销、灭失注销等淘汰置换流程培训,以网格为单位全面开展工作,督促车主主动淘汰置换,清理长期停放无人认领的“僵尸电动自行车”。
三是“一日一跟进”督查考核,将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纳入考核,制定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进度表,建立镇街“日提醒、周通知、半月通报”的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将工作方案落实到位,提高淘汰置换工作效率。
(三)加强宣传引导
针对前期政策宣传不到位,很多使用者对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推广、相关政策条例及非标电动车治理工作了解不足的情况,接下去要加强宣传引导。
一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借助广大党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和过渡期管理政策和相关淘汰置换回收政策优势。针对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过程中,市民普遍存在的疑问,包括对政策的不理解、对置换工作有看法等,通过日常走访、组织现场咨询会、座谈会等,与民众面对面交流,及时化解群众心中的疑问,帮助其算好经济账、安全账和成本账,促使广大市民对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有更深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通过市场监管、工信、公安、商务等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融媒体、电信运营商等组织机构,发挥政企联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行业自律,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根据12315、12345平台反馈信息,强化线上线下双向预警,加强电动自行车投诉举报及跟踪处理,并及时曝光非标电动自行车典型违法案例,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淘汰置换,自觉抵制非法改装、加装、拼装行为,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三是联合属地乡镇街道、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销售商、回收代理点、电信金融机构等,集中开展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等系列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专场活动,努力实现“家门口”的淘汰置换。通过推出“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特价车、话费补贴、消费券、赠骑行保险、送头盔等多种形式的“一站式”集成便捷置换,在拟定的集中活动期限内以大幅优惠活动和现场上牌等便利置换手续破解观望心态,激发非标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参与淘汰置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作者常熟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邓娜朱伟审核于成龙张丽娟编辑黄圆圆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和数字出版部制作出品[gf]27af[/gf]探讨!真假“三无产品”举报投诉处理的思考[gf]27af[/gf]再探讨!行政事业性收费与《价格法》规定的“服务价格”的区别[gf]27af[/gf]餐饮经营者必须提供免费餐具吗?上海市场监管局:不强制![gf]27af[/gf]收藏!市场监管执法疑难问题解答(续)[gf]27af[/gf]探讨!这种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应如何处罚?[gf]27af[/gf]探讨!由一起虚假注销登记案引发的启示![gf]27a4[/gf]监管执法年报告知承诺制食品质量消费维权价格药品化妆品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gf]27a4[/gf]学习充电你问我答典型案例一日一课[gf]27a4[/gf]智库专家魏均新王涤非刘双舟何茂斌孔迪董晓慧谢旭阳景卫东蒋世平李俊[gf]27a4[/gf]产品活动半月刊征订图书精选微课堂融媒体综合资讯服务抽查宝“三微”评选“五个一百”评选社会共治大会场监督管理》(半月刊)全年刊(共2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