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安消股民索赔在线登记法律攻略
任,而被告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承担连带责任。估计该两案会进行二审程序。
早在2019年5月31日,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安消、*ST中安,股票代码:600654,债券简称:15中安消、16中安消,债券代码:125620、821)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处罚字[2019]45号、46号、47号)。
经证监会查明:中安消技术虚构2014年、2015年盈利预测和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导致中安消股份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其中中安消技术资产评估金额虚增54.46%,2013年营业收入虚增5,515万元。故中国证监会责令中安消股份、中安消技术、中恒汇志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令改正,分别给予警告,各处罚款。
因中安消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认为,中安消案的索赔条件为: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3日间买入中安消股票或债券,并在2016年12月24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投资者索赔登记或预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开户信息单。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及对账单原件(从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权证至今)。如兼有普通账户及融资融券账户的,或如有多账户的,皆应提供,并予以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