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力源科技,688565)在2023年6月22日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距离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8号)仅过去了10天左右的时间,正式处罚落地的速度可谓是非常之快。

经查明,中国证监会依据力源科技(688565)等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其给予警告并罚款300万元;对沈万中、裴志国、金史羿等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至300万元不等的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受损投资者已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索赔材料,正等待下一步的安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初步判断力源科技(688565)的索赔条件为:在2021年8月25日到2022年9月29日之间买入力源科技(688565)股票,并在2022年9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力源科技(688565)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力源科技(688565)行政处罚正式落地,股民索赔条件初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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