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股证券虚假陈述索赔的历史上,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只会被动应诉,极少主动发布公告,提醒投资者索赔诉讼时效即将届满。

近期有上市公司专门发布案件进展公告,专门告知股民索赔的截止时间,这在市场上属于十分罕见的操作。

诉讼时效至2027年3月15日届满,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不要错过机会。

2026年9月28日,已经退市的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进展公告》。

(一)基本情况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引发投资者诉讼。根据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津01民初13、31、19号民事判决书,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所涉“三日一价”如下:

(一)实施日:2019年9月24日

(二)揭露日:2024年3月15日

(三)基准日:2024年4月29日

(四)基准价:2.86元

(二)可能涉及的投资者范围

在2019年9月24日至2024年3月14日之间买入公司股票,且在2024年3月1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能涉及本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投资者的索赔诉求是否符合法定赔付条件、能否获得司法支持,以及公司最终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等事宜,均需结合各投资者具体交易情况、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予以认定。

(三)诉讼时效相关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及《民法典》规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自揭露日起算三年。鉴于本案揭露日为2024年3月15日,诉讼时效至2027年3月15日届满。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说明: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均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告、证监会及交易所公开信息、现行法律法规,科普证券虚假陈述索赔的法律流程,不代表该个股必然满足索赔条件,不承诺可获赔偿。仅作为投资者维权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案件最终事实、赔付标准及结果,以监管处罚文书及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历史罕见!上市公司主动公告:投资者股票索赔时效即将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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