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002512)部分投资者索赔案件已定于2026年11月4日一审开庭,受损股民可索赔。这意味着,自2025年1月揭露日以来陆续递交法院的投资者索赔材料,已由立案受理阶段推进至实体审理阶段,法院

11月4日一审开庭,达华智能索赔案进入实体审理

本次开庭针对的是部分已递交法院的投资者索赔案件。根据案件进展披露,法院不会当庭宣判,判决后另行通知涉及到的当事人。往前追溯,2026年3月23日、5月28日、6月3日、8月21日,已有多批投资者索赔材料陆续递交法院,等待后续安排。

本案管辖法院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达华智能索赔诉讼时效截止2028年1月1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目前距时效届满尚有约15个月,但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节奏由法院排期决定。

重大遗漏叠加虚假记载,600万元罚单已落地

本案的违规事实已由监管文书确证。2026年4月24日,达华智能及相关当事人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5、6、7、8、9、10号)。《公告》显示,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及其履行进展情况——2021年12月2日,控股子公司福米科技与昆山之奇美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总金额794,99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57%,公司迟至2026年3月27日才补充披露。

此外,达华智能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在尚未转移两家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下提前确认处置收益,叠加福米产业园相关项目核算问题,累计虚增利润85,762,160.64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4.32%。福建证监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陈融圣、张高利、王景雨、曾忠诚、黄启清等责任人分别处以350万元至80万元不等罚款。

公司已于2026年3月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达华智能”变更为“ST达华”。公司称,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并已于2025年1月24日审议通过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议案。经营层面,2026年半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11.49亿元、同比增长51.01%,归母净利润0.33亿元、同比增长163.29%,资产负债率84.43%。

案件要素一览

证券代码002512;实施日2021年12月7日;揭露日2025年1月2日;诉讼时效截止日2028年1月1日;管辖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违规事由重大遗漏、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达华智能索赔条件有哪些?

在2021年12月7日至2025年1月1日期间买入该股票,且2025年1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的投资者,可能符合索赔条件。最终适格范围以法院认定为准。

达华智能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8年1月1日,自揭露日起算三年。逾期未主张的,将丧失胜诉权。

达华智能索赔案件处理到哪一步?

部分案件已定于2026年11月4日一审开庭,法院不会当庭宣判。后续判决结果将另行通知涉及到的当事人。

达华智能重大遗漏涉及哪些事项?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合同总金额7.95亿元的重大设备买卖合同及其解除进展,且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均存在重大遗漏。该定性来自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不作承诺。

证券监管处罚持续披露,投资者可关注权威信披渠道了解近期同类立案进展。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关注案件后续进展。

本文信息整理自公开监管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


达华智能(002512)索赔案11月4日一审开庭 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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