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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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随着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已退市逾两年的富通财务造假案终于盖棺定论。
对于这家因面值退市而告别 A 股的公司而言,资本市场的帷幕已经落下,但对于在其财务造假期间买入并遭受损失的投资者而言,一场依法维权的战役进入关键阶段。
根据 8 月 21 日天津证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富通信息在 2021 年至 2023 年期间,通过与其间接控股股东富通集团有限公司协调多家供应商及客户,签署了大量缺乏商业实质的贸易合同,以此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查,上述资金占用在 2021 年至 2023 年的发生额合计超过 8 亿元,2023 年末未归还余额高达 5.26 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 47.81%。
同时,通过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富通信息对 2021 年年报、2022 年年报及 2023 年半年报的营业收入和利润进行了虚增,导致定期报告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依据《证券法》,天津证监局对富通信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750 万元罚款;对富通集团及多名时任董监高也给予了警告和罚款。
符合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 -2024 年 4 月 29 日期间买入,并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可登记索赔。(ST 富通维权入口)
富通信息虽已退场,但法律的追责与投资者的索赔,仍在路上。
(本文由上网上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