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普股份被立案,投资者可申请索赔
2026年1月9日天普股份(605255)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等,被立案调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26年1月9日停牌,于2026年1月12日复牌。公司股票存在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已经进行四次停牌核查。
2025年12月31日天普股份收到上海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工作函》,2026年1月5日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收到《监管警示》。
天普股份于2025年12月26日完成全资子公司天普欣才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登记信息显示主要经营范围是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及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等。
公司设立子公司事项引发媒体报道及市场相关讨论,12月31日公司把天普欣才经营范围变更为橡胶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
然而“人工智能”属于市场热点概念,为此投资者高度关注。公司此前筹划控制权转让事项,涉及人工智能业务相关市场主体,股价已多次触及异常波动,并且多次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在此情况下,公司设立子公司经营范围覆盖人工智能业务。
天普股份在明知自身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计划的情况下,均未在设立子公司后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的相关公告中进行针对性说明澄清,未充分提示相关风险,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代行董事长)沈伟益,董事会秘书吴萍燕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因此公司及二人被予以监管警示。
另外,2025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037.26 万元,同比下降 4.98%;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85.08 万元,同比下降 2.91%,请投资者注意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1日期间买入且亏损,并在2025年12月31日收盘仍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