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晚间,康得新公告了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公告表示,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2025)苏刑终17号《刑事裁定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康得新表示:“根据二审《刑事裁定书》,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四亿一千万元;与一审判决金额一致,该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29%,公司在收到一审判决后,已将该罚金计入当期损益,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从时间线上来看,2021年9月,康得新就收到此案的起诉书。2024年2月,起诉书变更。2024年12月,一审判决作出。2025年2月,部分被告上诉。2025年12月,驳回上诉,终审裁决。
康得新成立于2001年,曾是A股上市公司。核心业务包括预涂膜、光学膜、装饰膜及窗膜等高分子复合膜材料的研发与生产。公司曾拥有全球最大的预涂膜产能(年产能4.4万吨)
公司2021年因财务造假被强制退市。经证监会调查,2015年至2018年,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导致2015年财报中虚增利润总额22.43亿元,占当期披露的经审计的利润总额的.22%;2016年财报中虚增利润总额29.43亿元,占当期披露的经审计的利润总额的127.85%;2017年财报中虚增利润总额39.08亿元,占当期披露的经审计的利润总额的.19%;2018年财报中虚增利润总额24.36亿元,占当期披露的经审计的利润总额的711.29%。4年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15.3亿元。
康得新违法违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监会依法对其及相关责任人采取了罚款、市场禁入等处理措施;对涉嫌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公司还面临多起投资者索赔诉讼。
2024年12月,胡菊玲等超8000名投资者发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被告包括康得新、北京银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等40方。诉讼请求包括:请求康得新支付因虚假陈述引起的投资损失之侵权赔偿款(含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暂计人民币 41.39亿元。请求法院判令除康得新外其余所有被告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目前,此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来源:读创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