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0日,卓然股份(688121)公告显示,公司及公司实控人张某红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32025031号、证监立案字003202503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事项2021年9月6日(含)至2025年12月19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5年12月19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在
同日,公司公告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5)268号)显示:
2021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在IP0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支付部分募集资金,经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张某红有效控制的供应商或资金通道方银行账户流入体外资金池进行资金调配,部分资金在当日或次日回流至公司非募集户,其余流向了张某红间接控制的企业。公司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亦未如实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卓然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时任公司董事长张某红,时任财务总监吴某同,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某毓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文章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