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多家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遭证监会立案或处罚。其中,*ST沪科(600608)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朗进科技(300594)因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收到预罚单;ST诺泰(688076)则因为虚增收入及利润,正式处罚决定落地。

与此同时,投资者维权行为同步推进。部分南新制药(688)、司尔特(002538)、ST美晨(300237)、惠伦晶体(300460)受损投资者索赔案,已陆续向管辖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目前上述案件的诉讼时效均未届满。符合一定条件的受损投资者仍可登记索赔情况。

*ST沪科(600608)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12月12日,*ST沪科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告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朗进科技(300594)收预罚单

12月16日晚,朗进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朗进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期间,朗进科技及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朗进集团等关联方发生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达4.15亿元。其中,2024年上半年的占用行为既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导致该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间的占用行为也未及时披露。截至2025年8月,相关占用资金的本息已全部偿还。针对上述违法事实,山东监管局拟决定对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相关人员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ST诺泰(688076)收行政处罚决定书

12月17日晚,ST诺泰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诺泰生物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虚假技术转让,虚增收入:2021年12月,诺泰生物向浙江华贝药业转让药品技术及相关权益并确认收入3,000万元。调查发现,浙江华贝既无支付能力,也无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和销售能力。同时,诺泰生物正在策划向其增资,其支付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源于诺泰生物的增资款。该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二、募集说明书披露虚假信息:由于前述虚增收入(对应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0.64%),诺泰生物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2021年度相关财务会计信息存在重大虚假内容。针对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对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南新制药、司尔特、ST美晨、惠伦晶体受损投资者索赔案提交立案申请

7)、惠伦晶体(300460)部分受损投资者索赔案,已分别向管辖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需等待法院进一步审核。目前,上述案件诉讼时效均未到期,符合条件投资可继续参与索赔。

相关公司的违规事实及处罚情况如下:

南新制药(688)曾于2025年9月30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受此消息影响,公告发布后公司股价跌停。

司尔特(002538)曾于2025年9月2日发布公告称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此前在2025年4月26日,公司已自曝因其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在2021至2023年度的部分业务不真实、成本核算不合规,导致相关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并因此被安徽证监局责令改正。

ST美晨(300237)曾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实,美晨科技全资子公司赛石园林在2014年至2018年间,通过虚假采购、虚假销售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约14.38亿元,虚增利润约6.58亿元,导致公司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惠伦晶体(3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二、惠伦晶体虚增成本费用、虚增收入,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此,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初步索赔条件及损失预登记

分析,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规定,证券虚假陈述被揭露后,投资者有权提起诉讼。经分析,符合下列初步条件的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1、*ST沪科(600608):部分在2025年12月12日及之前买入,且在2025年12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

2、朗进科技(300594):在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8月27日之间买入,且在2025年8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

3、ST诺泰(688076):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10月24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

4、南新制药(688):部分在2025年9月30日及之前买入,且在2025年10月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

5、司尔特(002538):在2022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2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6日卖出或持有;

6、ST美晨(300237):在201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

7、惠伦晶体(300460):在2021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4日之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

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

其它特别提示:关于索赔通的使用说明

1、最新功能更新:索赔通新添加了AI问答意见反馈功能和诉讼费计算器功能,敬请有需要的投资者关注和体验。

2、索赔登记、索赔条件查询:

若投资者尚未向谢损失情况登记。

投资者还可在索赔通主页中部“体验AI智能问答”或AI索赔通底部“AI”栏目,通过向已接入Deepseek和Kimi大模型的AI索赔问答系统进行提问。例如:输入股票名称或者具体某个股票的索赔问题。根据您提的问题,AI还会自动生成其它相关问题供您参考和继续提问。

3、个案进展查询

通”主页“我要查询进展”(旧通道)或主页底部“查询进展”(新通道)自行查询自己的个案进展。

关于案件的索赔进展和诉讼风险:由于每个股票索赔案件的进展情况各不相同,即便是同一个股票索赔案件或同一批次立案的投资者案件,因法院分案等原因,每位投资者的案件进展情况也不尽相同;另外,个别证券案件耗时较长且各个案件赔偿的比例并不相同,即便法院已判决赔偿,也有个别案件出现执行缓慢或执行困难的局面,这些也是诉讼过程中无法预知的一些诉讼风险(不仅投资有风险,诉讼也有风险,法律行业中的诉讼风险,就好比医疗行业中的手术风险有着类似的说法),我们团队将尽力为大家争取权益;如果争取不到,也请投资者多多包涵。

通常,我们会对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索赔条件、诉讼时效以及是否胜诉均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顺祝各位投资者投资顺利,股票长虹!


三家上市公司遭查处,四股票索赔案再有投资者提交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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