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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晚,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科技”或“公司”)发布公告收到江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
回顾本案,2025年3月27日,*ST新元(证券代码:300472)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52025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赣处罚字4号);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新元科技通过虚构分布式存储装备集成业务,虚假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及存货,导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年虚增营收占比29.52%、2023年占比43.09%、2024年上半年占比32.18%。公司已于2025年5月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维权条件:
新元科技:于2023年4月26日-2025年3月2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5年3月2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最终确定)(新元科技维权入口)
网上公开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索赔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