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上公开-鹰眼工作室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龙迅股份,证券代码:688486)11月15日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朗田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田亩”)于2025年11月13日收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李高峰的全部诉讼请求,涉及金额暂计1056万元。公司表示,由于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承担相关败诉风险,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无影响,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享有龙迅股份录用通知书所记载的股票期权、支付期权利益损失1056万元等。2023年12月,该仲裁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驳回其全部仲裁请求。因不服仲裁结果,李高峰于2024年4

诉讼请求方面,李高峰主张四项诉求:一是判令其依法享有龙迅股份录用通知书所记载的股票期权;二是判令龙迅股份支付期权利益损失以现金折算(暂计算为1056万元);三是判令龙迅股份、朗田亩承担一审全部诉讼费用;四是判令朗田亩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本次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判决驳回李高峰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元由李高峰负担。公告指出,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李高峰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案件对公司的影响,龙迅股份明确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FENG CHEN已出具承诺,承诺由其本人承担公司因“类似期权安排”败诉风险而被争议解决机构认定支付的赔偿或补偿。因此,本次诉讼事项即使公司败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及生产经营。

时间事项 2023年4月11日李高峰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2023年12月10日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李高峰全部仲裁请求 2024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等,李高峰提起诉讼 2024年因管辖权异议,案件移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处理 2025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驳回李高峰全部诉讼请求

公告同时提示,本次判决尚未生效,若申请人提起上诉,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本次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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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迅股份收到一审判决 驳回原告诉求的1056万元股票期权相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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