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开信息显示,监管部门查明,贵州百灵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15亿元,触及法定业绩预告披露情形,却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履行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4月30日才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此外,监管部门在现场检查中还发现公司存在以前年度销售费未及时入账、收入确认跨期、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等多项财务问题,导致2021年、2022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于 2024年11月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此次二审案件在一审已判决投资者胜诉重点强调了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的制度价值。他指出,上市公司及时、准确披露重大信息是资本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石,而贵州百灵的违规披露行为剥夺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决策选择权,对市场信任基础造成损害。
针对投资者普遍关切的获赔比例、获赔时间及程序效率
,认为一审判决对虚假陈述行为的定性准确,因果关系认定清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此二审法院有望维持原判,支持投资者的赔偿诉请。凡是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贵州百灵股票的投资者仍可申请加入获赔。
代理费用
,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