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000698)连续四年财务造假,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拟被证监会处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沈阳化工”变更为“ST沈化”。
沈阳化工(000698)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5号)。经查明,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蜡化)是沈阳化工的全资子公司。2018年至2021年,沈阳蜡化为满足管理及考核要求,通过在成本核算过程中人为调整原材料生产投入数量、半成品和产成品数量以及延迟确认存货的方式虚减(虚增)营业成本,虚增(虚减)利润总额、虚减存货。上述行为导致沈阳化工2018 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沈阳化工(000698)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在2019年3月21日到2024年8月9日期间之间买入沈阳化工(000698)股票,并且在2024年8月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准备资料报名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团队办理索赔登记。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恒宝股份、澄星股份、安控科技、吉药控股、世纪星源、飞乐音响、东方网力、东方网络、索菱股份、宁波东力、鼎胜新材、聆达股份、科净源、凯伦股份、诺泰生物、远兴能源、爱康科技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