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3 日,国中水务发布《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国中水务于 2017 年 3 月完成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 本次发行 “)工作,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指派保荐代表人李然、蔡明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司收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关于更换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李然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有关保荐代表人的工作,由赵志丹接替李然担任保荐代表人,并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负责公司本次发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赵志丹和蔡明。
值得关注的是,2024 年 10 月 7 日,国中水务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国中水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国中水务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国中水务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
综合考虑前述资金占用及利息均已归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黑龙江证监局决定:(1)责令国中水务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800 万元的罚款;(2)对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的罚款;(3)对丁宏伟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的罚款;(4)对尹峻、姜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0 万元的罚款;(5)对庄建龙给予警告,并处以 175 万元的罚款;(6)对章韬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的罚款;(7)对张彦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
益。凡是在上市后到 2024 年 8 月 23 日之间买入过,并在 2024 年 8 月 23 日收盘时持有国中水务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 ” “(: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国中水务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一家以从事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