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300173)涉嫌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正式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索赔立案材料。此举标志着该案进入司法救济的核心阶段,也为受损投资者提供了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的关键契机。回溯至2024年12月6日,福能东方曾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33号),这一监管动作成为后续投资者发起民事索赔的重要事实基础。
一、福能东方案件溯源:监管立案揭开违规序幕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2024年12月6日,福能东方发布重大事项公告,披露其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尽管公告未具体说明违规细节,但结合证券市场惯例及历史判例,此类立案调查通常指向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环节存在重大问题,例如财务数据不实、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或存在误导性陈述等。证监会的立案调查不仅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市场秩序的严格监管态度,也为投资者依法主张权利提供了权威证据支撑。
二、福能东方哪些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三、谁有资格索赔?——精准锁定适格原告范围
结合当前案情进展,初步判断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参与本次索赔:
✅ 时间窗口:需在福能东方实施虚假陈述行为期间(即从首次发布不实公告之日起至真相揭露之日止)买入股票;
✅ 持仓状态:在揭露日或更正日后仍持有该股票,或在此之后卖出造成亏损;
✅ 损失计算:实际产生的投资差额损失(含佣金、印花税等合理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每位投资者的交易习惯不同,具体可主张的赔偿金额需通
四、维权行动建议与操作指引,如果您曾在福能东方的股票交易中遭受损失,请不要沉默,也不要放弃!立即行动起来,加入维权行列,让自己的损失得到补偿!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委托专业律
值得注意的是,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存在诉讼时效限制,逾期可能导致胜诉权丧失。
严谨的态度推进案件进程,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团队呼吁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及时参与诉讼,共同捍卫自身合法利益。我们呼吁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行使权利,通过合法途径挽回损失。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若您
经、大众证q报、上游新闻、中国新闻周刊等多家权威媒体记者的采访报道。团队代理的永林案、和佳案、聚龙案、华鼎案、冠福案、思创案、中潜案、赛为案、南卫案、红相案、新智案、未来案、长园案等被审理法院选为示范案件,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借鉴,其中和佳案入选“广东法院2024年度商事金融十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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